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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政策
发布时间:2022-11-17 14:14:26      点击次数:939

11月15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并公布招生计划。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于2023年2月6日至2月10日选报高校和专业。

  2023年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开展综合评价招生的高校要在2023年2月24日至25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管理平台下载报考本校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至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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